西峰区调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权责清单
为做好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庆编办发〔2021〕82号)精神,经区委编办2022年第3次室务会议研究,取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事项1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并对应取消相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公布取消县级交通部门权力事项1项(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调整后,区直部门现保留权力事项为2814项,责任事项20577项,追责情形21097项。
本次调整,重新梳理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各项行政权力,并对相应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做到更新及时、权责明晰,为“三定”规定修订、执行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奠定了基础。(郭新源)
本次调整,重新梳理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各项行政权力,并对相应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做到更新及时、权责明晰,为“三定”规定修订、执行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奠定了基础。(郭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