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委编办坚持“四措并举”高标准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今年以来,西峰区委编办聚焦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意识,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监督措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抓实学习宣传教育,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基础性工程,分层分类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针对领导干部层面,通过区委常委会、编委会专题学习,重点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关键少数”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法治要求。针对机构编制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围绕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责调整等核心业务,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集中研讨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形成“人人懂政策、事事守规矩”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靶向推进自查整改,构建“报告+整改”责任闭环。区委编办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七类46种违规违纪情形为“标尺”,精准排查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责配置等领域潜在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未发现问题的单位,同步强化风险预判,实现“防违规”与“查问题”双向发力。同时,将《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报告,明确每年1月底前向区委编委书面报告的硬性要求,以闭环管理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推动制度与清单深度融合。坚持“编制就是法治”理念传导,推动各单位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要求有机结合,从事项办理流程、日常管理规范等环节入手,把刚性约束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链条。针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原则,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注重源头预防,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聚焦后续监督保障,确保清单落实见行见效。将《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落实情况列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通过常态化跟踪问效、专项督查核验等方式,重点核查各单位自查是否走过场、整改是否留隐患。同时,持续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以清单管理的实际成效,为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抓实学习宣传教育,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基础性工程,分层分类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针对领导干部层面,通过区委常委会、编委会专题学习,重点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关键少数”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与法治要求。针对机构编制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围绕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责调整等核心业务,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集中研讨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形成“人人懂政策、事事守规矩”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靶向推进自查整改,构建“报告+整改”责任闭环。区委编办明确要求各单位以《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七类46种违规违纪情形为“标尺”,精准排查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责配置等领域潜在问题。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未发现问题的单位,同步强化风险预判,实现“防违规”与“查问题”双向发力。同时,将《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报告,明确每年1月底前向区委编委书面报告的硬性要求,以闭环管理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推动制度与清单深度融合。坚持“编制就是法治”理念传导,推动各单位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要求有机结合,从事项办理流程、日常管理规范等环节入手,把刚性约束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链条。针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原则,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注重源头预防,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聚焦后续监督保障,确保清单落实见行见效。将《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落实情况列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通过常态化跟踪问效、专项督查核验等方式,重点核查各单位自查是否走过场、整改是否留隐患。同时,持续完善监督反馈机制,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以清单管理的实际成效,为全区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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