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三举措”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西峰区委编办联合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以每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审核工作为切入点,通过“严标准、强联动、建机制”三项举措,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动态管理,全面提升工资审核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严守审核关口,夯实数据基础。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构建全流程闭环审核体系。在审核标准上,明确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作为核心依据,要求各单位申报工资变动时,必须同步提交干部调动介绍信、职务任免文、退休文等佐证材料,确保“材料不全不受理、信息不符不审批”。在流程管控上,实行“先核编后盖章”制度,工资审核专用章由专人保管,需经实名制信息比对、编制状态核查、手续完整性核验三道关口后方可使用,推动实名制信息库、机构编制管理证与工资审核数据实现“三统一”。
二是深化联动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联动配合机制,形成跨部门协同合力。在分工协作上,明确编办负责编制状态审核,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工资标准核定,财政部门负责工资基金拨付审核,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聚焦机构编制人员增减核心,工资审批全流程严格遵循规范程序,各单位新增或核减编制人员时,按要求完整提交出入编手续资料,从源头杜绝“人情审批”、“违规审批”。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守编制纪律。严格执行“一月一审一核对”工资审核制度,依托工资审核台账与管理日志,构建“台账追溯+日志核查”双轨监督机制。对人员调动、职务变动、辞职、退休、编制类型变更等重要事项,规范填写管理日志,确保审核工作有据可查;定期开展台账比对,逐一复核已审核编制性质及变动依据,确保审批事项可查询、可追溯、可验证。建立“发现问题-沟通核实-督促整改-复查复核”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对台账核查发现的编制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工资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机构编制监督的严肃性。
一是严守审核关口,夯实数据基础。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构建全流程闭环审核体系。在审核标准上,明确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作为核心依据,要求各单位申报工资变动时,必须同步提交干部调动介绍信、职务任免文、退休文等佐证材料,确保“材料不全不受理、信息不符不审批”。在流程管控上,实行“先核编后盖章”制度,工资审核专用章由专人保管,需经实名制信息比对、编制状态核查、手续完整性核验三道关口后方可使用,推动实名制信息库、机构编制管理证与工资审核数据实现“三统一”。
二是深化联动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联动配合机制,形成跨部门协同合力。在分工协作上,明确编办负责编制状态审核,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工资标准核定,财政部门负责工资基金拨付审核,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聚焦机构编制人员增减核心,工资审批全流程严格遵循规范程序,各单位新增或核减编制人员时,按要求完整提交出入编手续资料,从源头杜绝“人情审批”、“违规审批”。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守编制纪律。严格执行“一月一审一核对”工资审核制度,依托工资审核台账与管理日志,构建“台账追溯+日志核查”双轨监督机制。对人员调动、职务变动、辞职、退休、编制类型变更等重要事项,规范填写管理日志,确保审核工作有据可查;定期开展台账比对,逐一复核已审核编制性质及变动依据,确保审批事项可查询、可追溯、可验证。建立“发现问题-沟通核实-督促整改-复查复核”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对台账核查发现的编制信息不一致等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工资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机构编制监督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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