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委编办“三措施”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在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编委会议等重要会议传达学习;将《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规定纳入党校培训内容,以政策宣讲和理论解读的方式培训学习,强化学习效果。在网站更新加载机构编制最新政策规定,每年组织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分送区级领导和部门单位,以“参考书”“工具书”的方式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照章办事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严守机构编制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落实一般事项编委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常委会决策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部门(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报送申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统一由主管部门一事一文正式报送;编办主动跟踪指导,对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充分调研、严密论证,提出可行性意见,确保事项管理流程规范,落地见效。
三是“四维一体”把严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以《条例》《规定》《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为依据,推行机构编制核查、评估、监督检查、调研“四维一体”工作法,科学规范从严管理机构编制,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刚性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范围,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