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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委编办进一步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来源:李馨雨 | 发布日期:2026-10-19 】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明确和靠实区级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健全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近期,西峰区委编办以梳理完善部门“三定”规定为关键抓手,精准细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厘清部门履职边界,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根基。

一是对标依规梳理,夯实履职制度基础。严格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工作部署及各部门核心职能,聚焦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水利等重点安全生产领域,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职责内容进行集中梳理,补齐部分部门安全职责界定宽泛、内容缺失、定位不准等短板,确保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与部门主责主业精准对应、无缝衔接。

二是厘清权责边界,破解监管堵点难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以往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职责重叠、监管弱化、履职推诿、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定责,科学界定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协同配合职责。同时,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内设股室,把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具体岗位,层层压实监管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是健全动态机制,提升安全治理效能。立足源头治理、长效治理,将优化完善后的安全生产履职职责固化到部门“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实现安全履职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安全生产职责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职能划转、行业发展、监管新形势,及时更新完善监管职责配置,持续适配安全生产工作需求,推动安全监管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